
何亚福
近日,我在网上看了一则新闻,题目是《招远重奖举报违法生育,最高奖励达2.5万元》,这则新闻使我想起了多年以前的一件事。
大约十年前,我在一家报社当记者。有一次我到一个乡镇采访时,有一位村民向我举报本地有一位镇长超生。在那以前,我也收到过一些群众和老干部举报一些官员贪污受贿、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,对于这些举报,我一向比较重视,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这些举报进行一些调查,或这把些举报向有关部门反映。然而,对于“举报超生”这种事情,我是不感兴趣的,因为我很久以前就认为,一个家庭生多少个孩子是这个家庭的私事,因此,我冷冷地对这位村民说:“对不起,我不喜欢告密。”
在我看来,“举报”与“告密”,这两个词的实际意义差不多,都有“检举揭发”的意思,但“举报”是一个褒义词,而“告密”则是一个贬义词。举报的对象仅限于侵害公共利益、威胁公共安全的人或行为,而告密则往往涉及到个人隐私。既然我认为一个家庭生多少个孩子是这个家庭的私事,因此,我认为“举报超生”是一种“告密”行为,告密者出卖他人隐私,同时也损害了自己做人的尊严。
回到本文开头的这则新闻,招远重奖“举报超生”, 最高奖励居然达到2.5万元!众所周知,对“举报超生”的奖励仅占所征收的“社会抚养费”的一小部分,那么这意味着,对一例超生夫妇所征收的“社会抚养费”可能远远超过2.5万元!招远是山东烟台的一个县级市,并不属于很富裕的地区,居然也舍得花重金奖励“举报超生”,由此可以推测那里的“社会抚养费”的征收力度是比较大的。
2007年5月21日的宁夏网有一则题为《银川高三女生举报妈妈超生》的报道说:已过了17年独生子女生活的银川高三女生小含(化名),发现妈妈怀孕后即向居委会举报:“我妈妈又怀孕了,你们管不管?”锦绣苑小区居委会的计生人员立即上门调查。这位妈妈否认自己怀孕,而且从一名40多岁中年女性的体形上,很难看出什么情况。不过凭经验,计生人员判断她已怀有3个月身孕。当计生人员要求这位怀孕妈妈尽快采取措施以防超生时,遭到了拒绝。随后,居委会计生人员又多次上门做工作,却屡吃闭门羹。由于这位怀孕妈妈坚持要生下孩子,最后她索性对计生人员避而不见。看了这则报道,我不禁想起了文革时的告密。我希望人们不要当这种可耻的告密者。
: 天下


